一场跨越3000多公里的联合司法救助
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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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江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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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的帮助.....”8月21日下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伴着小雨来到被救助人郭某家中,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和心理疏导,并送去了慰问物资。郭某的母亲一直紧紧拉着干警的手表达着感谢。
这起案件的由来,还要从6月中旬的一天说起......
6月14日上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了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委托调查函”,委托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案件的被害人郭某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接到调查函后,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由检察长刘彦龙包案,指派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案件的具体工作。两院干警先前往被救助人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的临时住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制作笔录和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对郭某进行了心理疏导。之后,马不停蹄的驱车近600公里前往龙江县广厚村进一步核实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到被害人郭某是在校学生,父母均无固定收入,父亲身患疾病不能从事劳动,仅靠其母亲打零工收入维持生活。案件造成郭某中度抑郁、精神狂躁、失去生存勇气。为治疗其疾病等,耗费较大,导致其家庭成为“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急需救助。两地检察官紧密协作、履职尽责,向湖南省财政厅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复学。同时,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借助专业力量,对其心理安抚和疏导,还发放救助物品,帮助其家庭申报低保等,使得郭某重拾生活希望。
经过两个院的共同努力,7月末,龙江县人民检察院与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成功办理了一件案发地在湖南省、被害人却在黑龙江省的司法救助案件,依法对被害人郭某进行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
两地检察官通过联合办案,弘扬了司法为民理念,彰显了检察温度,取得了多元化救助实效。这一联合救助案例,系两市、县首个跨省、市、县检察机关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跨地域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解决司法救助金审批“瓶颈”等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