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拍了拍你,你的外卖安全吗?
时间:2020-09-30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刘淑艳
录入:韩宇
审核: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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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龙江县检察院收到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函,之前网络订餐存在问题的商户已整改到位,网络餐饮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提升。
2020年5月,龙江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发现,位于龙江镇内 “美团外卖”网络订餐平台上的一家食品经营者没有按照网络经营者的要求在平台上登记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院根据此线索,对全县城区的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排查,通过调查发现:有部分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却可以在网上下单,部分商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有在网上公示,还有部分商家在线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实体店公示信息不符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为保证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权不被侵犯,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建议该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磋商会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分别约谈县内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相关负责人,要求外卖平台严把资质审核关,建议两家平台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核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查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及入网餐饮单位制度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餐饮“净网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线下实体餐厅497家,对43家证照不齐的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监督“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外卖平台进行自查,并对两家平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这一新模式,助推行政机关有效监管,提升市场服务监管质量,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并建立内控自查自纠制度,不仅使得网络餐饮秩序快速恢复,也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形成了“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三方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局面。双方还就下一步进行普法宣传、案件办理中的协作机制达成了多项共识,真正做到了双赢、多赢、共赢,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5月,龙江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发现,位于龙江镇内 “美团外卖”网络订餐平台上的一家食品经营者没有按照网络经营者的要求在平台上登记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院根据此线索,对全县城区的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排查,通过调查发现:有部分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却可以在网上下单,部分商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有在网上公示,还有部分商家在线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实体店公示信息不符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为保证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权不被侵犯,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建议该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磋商会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分别约谈县内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相关负责人,要求外卖平台严把资质审核关,建议两家平台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核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查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及入网餐饮单位制度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餐饮“净网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线下实体餐厅497家,对43家证照不齐的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监督“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外卖平台进行自查,并对两家平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这一新模式,助推行政机关有效监管,提升市场服务监管质量,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并建立内控自查自纠制度,不仅使得网络餐饮秩序快速恢复,也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形成了“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三方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局面。双方还就下一步进行普法宣传、案件办理中的协作机制达成了多项共识,真正做到了双赢、多赢、共赢,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