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0
来源:政治部
作者:韩宇
录入:韩宇
审核:王伟
【字体:大 中 小】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投入到疫情防控专项斗争中去,扎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力疫情防控,为复工复产复学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疫情防控期间,成立涉疫案件应急处置分队,建立案件办理专班,介入侦查机关引导取证。截止5月,提前介入涉疫刑事犯罪4件,批准逮捕1件2人,提起公诉1件2人,实现了该起案件2小时逮捕、8小时起诉,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并被收录为省检察院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分析现实影响和潜在的风险,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法活动,及时建议执行部门立即纠正。针对各阶段学生复课复学,进行疫情防控专题讲座和法治教育,与妇联、教育局联合推出女童保护系列微课堂。
二、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检察服务”
依法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联系12家县内重点民营企业,了解企业“难点”,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门法律咨询组,为全县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公安、法院建立黑恶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成功提起公诉上级院交办的孙某平等涉黑案件1件19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恶势力团伙3件16人,移送违纪违法线索5件8条,打出了声威和气势。
三、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促进“平安龙江”建设。共批捕30件32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7件8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件24人,坚决依法惩治职务类犯罪,起诉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2件2人。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 7件11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工作,认罪认罚比例89.12%。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成立“龙江县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全程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非管辖信访案件一体化”平台,升级、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受处理各类来信来访40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体员额检察官与各中小学对接,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多场,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
四、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办理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均被采纳。就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问题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成功执行了涉恶被执行人王某某全额罚金人民币2.2万元。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办结各类民事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全部采纳。执行监督工作经验在省、市院简报上发表,办理虚假诉讼办案经验在全省民行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制发的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工作新理念,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的支持。主动开展“清四乱”工作,与农业农村局共同会签成立专项河湖长办公室,对违法占用河湖线建设房屋、围栏养殖等问题,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夯实基层基础培育“检察铁军”
全力打造忠诚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习和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检务督察。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始终强调从严治检和以德育检两手并重,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官入额宣誓、主题党日等活动,把精神、理念潜移默化到思想、行为中,由内而外地在检察干警中树立职业信仰,激发干警内心职业动力。
强化能力素质建设。突出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建设和新进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的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举行公诉庭审观摩、业务岗位练兵等活动,以赛代练,以练促精,让干警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我。
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方法不够多,方式不够活,供给的检察服务产品不够丰富。对检察工作新理念领悟不够深、不够透,新增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将担当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产品供给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监督水平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为龙江建设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慎用批捕和起诉权力,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继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供给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在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需求的“检察产品”。
全面提高检察办案能力。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上水平。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服务,发挥好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提升。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大力推进队伍作风转变,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要求我们有新作为、展示新面貌。龙江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龙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以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投入到疫情防控专项斗争中去,扎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力疫情防控,为复工复产复学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疫情防控期间,成立涉疫案件应急处置分队,建立案件办理专班,介入侦查机关引导取证。截止5月,提前介入涉疫刑事犯罪4件,批准逮捕1件2人,提起公诉1件2人,实现了该起案件2小时逮捕、8小时起诉,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并被收录为省检察院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分析现实影响和潜在的风险,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法活动,及时建议执行部门立即纠正。针对各阶段学生复课复学,进行疫情防控专题讲座和法治教育,与妇联、教育局联合推出女童保护系列微课堂。
二、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检察服务”
依法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联系12家县内重点民营企业,了解企业“难点”,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门法律咨询组,为全县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公安、法院建立黑恶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成功提起公诉上级院交办的孙某平等涉黑案件1件19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恶势力团伙3件16人,移送违纪违法线索5件8条,打出了声威和气势。
三、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促进“平安龙江”建设。共批捕30件32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7件8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件24人,坚决依法惩治职务类犯罪,起诉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2件2人。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 7件11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工作,认罪认罚比例89.12%。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成立“龙江县弱势群体帮扶中心”,全程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非管辖信访案件一体化”平台,升级、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受处理各类来信来访40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体员额检察官与各中小学对接,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多场,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
四、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办理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均被采纳。就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问题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成功执行了涉恶被执行人王某某全额罚金人民币2.2万元。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办结各类民事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全部采纳。执行监督工作经验在省、市院简报上发表,办理虚假诉讼办案经验在全省民行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制发的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工作新理念,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的支持。主动开展“清四乱”工作,与农业农村局共同会签成立专项河湖长办公室,对违法占用河湖线建设房屋、围栏养殖等问题,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夯实基层基础培育“检察铁军”
全力打造忠诚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习和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检务督察。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始终强调从严治检和以德育检两手并重,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官入额宣誓、主题党日等活动,把精神、理念潜移默化到思想、行为中,由内而外地在检察干警中树立职业信仰,激发干警内心职业动力。
强化能力素质建设。突出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建设和新进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的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举行公诉庭审观摩、业务岗位练兵等活动,以赛代练,以练促精,让干警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我。
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方法不够多,方式不够活,供给的检察服务产品不够丰富。对检察工作新理念领悟不够深、不够透,新增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将担当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产品供给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监督水平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为龙江建设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慎用批捕和起诉权力,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继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供给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在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需求的“检察产品”。
全面提高检察办案能力。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上水平。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服务,发挥好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提升。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大力推进队伍作风转变,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要求我们有新作为、展示新面貌。龙江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龙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