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措
时间:2021-04-30
来源: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漪平
审核:王伟
为持续改进提升检察办案服务质效,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龙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相关部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积极做好为民服务十二件实事。
一、全力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办理涉民企案件时,更加注重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公开听证程序,少用慎用羁押措施,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创新办案机制护航金融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从严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健全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护航金融安全。
三、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总结认罪认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参与治理等经验做法,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参与“黄赌毒”“盗抢骗”专项打击,强化禁毒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六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断卡”“净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化“督促监护令”,积极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积极办理生态公益诉讼案件。认真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部署,持续开展生态领域检察监督。通过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守护美丽龙江建设。
六、保障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开展“高空抛物”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头顶上”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办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案件,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
七、推动公开听证“四大检察”全覆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严格规范听证程序,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并通过沟通更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解开心结,倾听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努力案件公开公正办理,让司法有阳光、有温度。
八、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重大决策,积极融入党委政府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全面排查欠薪线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欠薪问题,确保农民工劳有所获、老有所得。
九、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建立领导包案、亲自办信、接访下访、公开听证等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宣传,不断提升软、硬件设备,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充分实现各项救助政策集合效应最优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一、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搭建律师网上在线阅卷平台,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阅卷服务,推动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十二、党建引领推动检察为民。充分发挥支部一线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运用“三网融合”机制,结合检察特色开展系列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盼所想,力所能及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