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7-13
来源:政治部
作者:张荣新
录入:黑龙江省龙江县人
审核:董加美
2022年上半年,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本院上半年主要办案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情况
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件33人,同比下降48.8%和44.1%,批准逮捕18件29人,同比下降41.9%和42.6%,不批捕5件8人,同比下降44.4%和27.3%。
共受理审查起诉128件159人,起诉63件73人,同比下降36.4%和40.7%;不起诉56件62人,同比上升40%和44.2%。
其中: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起诉32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件起诉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起诉7人,侵犯财产案件起诉1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起诉20人,职务犯罪起诉2人。
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人数为63件7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6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3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8.52%。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7人,均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57人,采纳率为100%。
1-6月,本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8.52%。
三、“案-件比”情况
1-6月我院“案-件比”为1.00,与去年相比持平。
四、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6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同比上升6倍,监督公安撤案7件,同比上升25%;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同比上升47.6%。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漏犯1人,受理及依职权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1-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对监管和矫治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7件.
六、民事行政检察情况
1-6月,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民事支持起诉12件,其中农民工支持起诉5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5件。
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发行政类综治检察建议5份。
七、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1-6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23件,诉前程序14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3件,诉前程序3件。
八、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审查逮捕情况。1-6月,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不批捕3人。
审查起诉情况。1-6月,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人;起诉2人。
九、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情况
1-6月,受理群众来信27件;来访34人次。
十、重点关注情况
(一)院领导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1-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1件。
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
(二)从严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1-6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起诉2人。
(三)从严惩治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案件
1-6月,对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共起诉4人。
(四)办理涉企案件情况
1-6月,共办理涉企案件2件。
(五)公开听证情况
1-6月,共办理公开听证案件63件,检察长主持59件次,邀请人大代表21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59人次。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