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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检察院能动履职 打造检察协作管理平台

时间:2022-09-22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龙江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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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质量建设年”活动中,龙江县检察院以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为目标,将大数据技术和法律监督有机相融合,利用大数据赋能实现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打造检察协作管理平台,形成较为完整、科学有效的法律监督范式,为大数据法律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更新司法理念
打造数字平台

龙江县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结合工作中办理各类案件中发现的监督线索收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反馈不及时的问题,变被动受案为主动监督,自主研发了检察协作管理平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制度。该平台实现对受理的各类案件线索进行程序性管理、审批,办理功能,办理线索的所有流程均在系统内进行,全程留痕。继而建立一整套案件线索登记、流程、反馈、归档机制,保证线索办理有始有终,形成完整的闭环。

 

能动检察履职
实现数据共享

探索与行政机关构建业务数据共享平台,通过与市场监督、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领域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建信息互享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数据平台的对接融合,逐步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流通,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的外部来源渠道,主动出击摸排发现公益诉讼等监督线索。截止目前,龙江县院已通过平台移送内部线索26条,办结14件;外部线索协作2件。

 

强化结果运用
纳入考评机制

将线索协作及办理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评体系,定期通报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情况,表彰线索移送及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检察人员。通过检察协作管理平台,对每名检察官办理的案件线索实现统计、分析功能,对于办理案件线索最后成案或者有反馈的,实行对移送部门检察官和办理线索检察官予以双向加分,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一项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外部线索移送和办理工作机制,促使检察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职、主动担当,自觉落实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有利有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龙江县院将以“求极致”和“止于至善”的标准,使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贯穿着法律监督,在办案中发现违法线索和问题,发现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顽瘴痼疾,有效延伸办案效果,做实做细监督,办理精品案件,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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