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剑指校园欺凌 拉“问题少年”一把
时间:2023-04-21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胡晓伟
录入:高诗宇
审核:张荣新
为积极落实齐齐哈尔地区《关于深化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4月13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人大代表在龙江县某乡镇就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并对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
联合训诫 从“心”出发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着“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延伸检察职能,依法对一起由校园欺凌引发的24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检检察官组织公安机关代表、县教育代表、县人大代表、涉案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召开了一场联合训诫会。训诫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以法训诫、以情动人,深入分析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并从违法行为的性质、校园欺凌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回归正途的重要性等方面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训诫其不可再犯,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殷切期望。涉案未成年人深刻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表态一定会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学习,走好人生之路。
监护存在问题 情法互补帮教
未检检察官通过多方了解发现,导致王某某等24名孩子实施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监护人存在“不会管”“管不够”等问题。针对王某某等24名孩子监护人的监护不当、履责不力等问题,龙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多方力量对王某某等24名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帮扶,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改善亲子关系。与此同时,检察官向监护人依法送达《督促监护令》,提出重点监护举措,帮助其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和正确监管的重要意义,通过“走访调查+家庭教育指导+考验期帮教”,让不当的爱“归位”。监护人们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由于对孩子监管的严重缺失,给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及对社会的危害,保证会严格遵守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护,并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让呼声有回应 用心聆听代表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拉近与代表委员的距离,主动接受监督,本次训诫会邀请了三名县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会后未检检察官与各位代表就如何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联动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代表就共同推进预防“校园欺凌”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达成共识,共同为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下一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1+1+6”的龙江未检新模式(即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为基础,小红花未检云平台为依托,围绕六个未检工作站),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同时,未检检察官呼吁全社会关注“校园欺凌”,欺凌者说一句对不起仅需要一秒钟,被欺凌者却需要用一辈子来治愈。预防、惩治校园欺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与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联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大格局发挥实效,致力于杜绝、减少校园欺凌的出现,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与全社会一道共画“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