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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25

来源:检务督察部门

作者:杨悦

录入:高诗宇

审核: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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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列为专项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之首的有利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领导带头填报,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通过专题学习、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等一系列举措综合施治,有力推进了填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2021年1-6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其中,领导过问司法活动案件1件,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4件,监督执纪1件,其他情形16件;反映情况11件,过问了解11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2件,熟人4件,亲友1件,战友1件,其他14件。

下一步龙江院将继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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