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6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其中,领导过问司法活动案件1件,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4件,监督执纪1件,其他情形16件;反映情况11件,过问了解11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2件,熟人4件,亲友1件,战友1件,其他14件。
下一步龙江院将继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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