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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来源:政工科

作者:张荣新

录入:张荣新

审核: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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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检发[2018]1号                    签发人:石伟斌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
印发《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30日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市院和县政法委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就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省委、市委、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司法流程,提升司法质效,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进作风持续好转,营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开拓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整顿重点
   根据省院和市院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整顿内容,要对以下六个方面问题进一步聚焦整改、重点整顿:
  (一)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
重点是:检察窗口部门对“四零”服务承诺抓得不够实;执法办案不注重策略和社会效果,有的对当事人的态度还不够热情周到,就案说案多,释法说理少;工作规划不够合理,存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问题
重点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不深不细不实,还没有形成制度,没有形成成果,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还不强、对结合点和切入点把握的不准,主动融入、积极有为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表现为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服务手段单一、服务效果不明显;对一些重大部署和要求还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执行力和落实力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
  (三)能力不强、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
重点是:面对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部分干警素质能力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本领不强、专业不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精准监督、适时监督还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网上流程填录不严格、不规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满足于最低标准的履职行为;对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领会不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同案不同罚”等问题。
  (四)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重点是:部分干警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状态和进取精神不足,不愿作为、不敢担当;选择性执法、消极性办案等问题。
  (五)以权谋利、弄权勒卡的问题
重点是:违规使用公车;个别干警利用职务影响到企业谋利;极个别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参与营利性活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六)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重点是: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还存在廉政风险点;部分检察人员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为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院和部门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缺位和当“老好人”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总体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市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针对性,有条不紊推进。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一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市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相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
(二)找准突出问题
按照市院和县政法委有关部署要求,对开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做出具体安排,在政治理论学习、严格组织生活、述责述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深入整改。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系统内集中攻坚、专项治理。把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查深、查细、查实、查全、查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时限。
(牵头单位: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
(三)畅通举报渠道
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在“两微一端”开设“举报窗口”等方式,了解掌握突出问题,推动开门整改。          
(牵头单位:监督问责组)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18年4月初至10月底)
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抓住问题要害,精准有效发力,确保各项任务渐次推进,难点问题接续突破。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把握新定位,牢记新使命,扎扎实实落实公正司法的目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干警讲课和邀请法律讲师讲课的方式,系统的提升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院统一安排,积极协调筹措,在继续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搞好人员培训,在新投入的信息化设备上下功夫,力争尽快熟练运用,让高科技设备在办案中充分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
(二)立足检察职能助力优化环境
深化细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一是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阻断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二是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加强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着重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开展涉企积案集中排查清理,推进快速办理。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毁林等案件时重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
(三)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推进平安龙江、法治龙江、美丽龙江建设,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社会矛盾化解等专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打掉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聚焦美丽龙江、健康龙江建设,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好龙江县的蓝天黑土绿水青山。
三是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办案力度,对重大案件实行异地审查;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公民和企业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践行“四零”承诺,严格落实“四零四有”标准,建立健全“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积极回应来自各种市场主体的来信、来访、咨询和申诉,对涉及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来信来访,设置“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实施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依法快速审查办结;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用,努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流程再造组
(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把专项整治与开展司法规范大检查、深化作风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打好规范司法行为的“组合拳”,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干警的一种工作理念和行为习惯。
一是统筹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强化跟踪监督,提升监督权威;善于总结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程序,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推进检察监督体系法制化。
二是强化现代科技运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司法管理监督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转变。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等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等办法,确保案件质量,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到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体系当中。
(牵头单位: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
(五)加大督导力度,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坚持增强本领和从严管理“双管齐下”,努力造就一支既作风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是组织随机考评测试,采取“基本理论+部门业务知识测试”考试模式,指导各科室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业务标准,不定期选择部门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单位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
二是开展定期、全过程督促检查,并结合县院领导小组、县委政法专项组及本院日常监督检查的检查情况,定期形成督促检查情况,在每月固定党日活动中进行通报和讲评。
三是持续明查暗访,适时检查,选定重点部门,瞄准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并配合市院领导小组、县委政法专项组做好纪律作风检查抽查工作。
四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督办,严审清单台账,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
五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偏袒、决不手软,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
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开展公开评议,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纳入“以上看下”评价机制
将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整体工作“以上看下”评价机制进行考核,按照市院要求完善考核细则,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年底考核评价取得切实效果。   
(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
(二)开展公开评议
组织作风公开评议、专项评议,检验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形成公开评议情况报告、通报,并配合市院领导小组、县委政法专项组做好第三方机构问卷测评、满意度调查、上下互评等公开评议工作,以年度评议结果检验检察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
(牵头单位:作风评议组)
(三)强化结果运用
把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干部的表现作为考核评比、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各科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出评议;将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单位列为整顿重点;对测评和评议靠后的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作风评议组)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院成立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优化环境创建二组、综合协调组、流程再造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同频共振,促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推进。
(二)压实落靠领导责任
坚持以上率下,院主要领导履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形成“头雁效应”。分管领导既要抓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当好标杆、作好示范,带头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把解决问题和转变作风作为作风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三)抓好结合统筹推进
深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把推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放在全县大局中来谋划,毫不松懈地深化作风整顿,锲而不舍地抓好专项整治,在坚持、巩固、深化上做文章,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县委和省、市院党组决策部署,始终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检令畅通,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要充分运用简报信息、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检察机关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树立一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先进典型,树标杆,亮形象,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附件: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附件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石伟斌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王真龙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  员:林宏霞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志成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姜学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伟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职  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法委、市院决策部署要求,研究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整顿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王真龙 (兼)
    副主任:林宏霞 (兼)分管优化环境创建组一组。
            张志成 (兼)分管优化环境创建组二组。
        姜学军 (兼) 分管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
        王  伟 (兼) 分管综合协调组、流程再造组、宣传报道组。
职  责:具体落实县院领导小组、市院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院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督导全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下设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综合协调组、流程再造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
(一)优化环境创建
组  长: 林宏霞  (兼)
副组长: 王清江  侦查监督科科长
周  岩  公诉科科长
刘淑艳  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为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案管办所有成员。
(二)优化环境创建二组
组  长: 张志成  (兼)
副组长: 李  刚  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王建春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赵  亮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成员为刑事执行科、民行科、控申科所有成员。
优化环境创建一组、二组职责:公诉科负责汇总相关业务部门工作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一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二是对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三是着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件优办、专办、快办并形成专报,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成果;四是对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作出具体部署,针对最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系统内集中攻坚、专项治理。
(三)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伟 (兼)
成  员:张荣新  政工科科员
        董加美  政工科科员
        何  宏  办公室科员
        李欢欢  办公室科员
职  责: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工作。一是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安排相关会议和活动;二是负责起草整顿作风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报、阶段性总结以及其它文字材料起草把关和编发简报快讯、选树先进典型等项工作;三是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中干部的表现作为考核评比、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负责对各科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测评和评议靠后的科室进行工作约谈;四是负责组织政治、业务培训,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轮训;五是负责组织全院随机考评测试,采取“基本理论+部门业务知识测试”考试模式,指导各科室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业务标准,进行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六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督办,严审清单台账,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七是办公室和技术人员负责视频会议、摄录、像资料留存等相关技术支持;八是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会议、活动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流程再造组
组  长:王  伟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副组长:刘淑艳  研究室主任
张继辉  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政工科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推动全院再造工作流程,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模式;开展检察机关机构编制专项清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撤并职责交叉、分工过细的机构。
(五)作风评议组
组  长: 姜学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由各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职  责:负责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公开评议。一是组织作风公开评议、专项评议,检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并形成公开评议情况报告、通报;二是开展定期、全过程督促检查,并结合市院领导小组和县委政法专项组的检查情况,定期形成县院督促检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三是持续明查暗访,选定重点单位,瞄准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四是配合上级院和县委政法专项组做好问卷测评、上下互评等公开评议工作。
(六)监督问责组
组  长:姜学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由政工科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职  责:负责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发生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问责处理。一是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受理和办理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三是收集整理和提供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不端、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四是配合市院领导小组和县委政法专项组做好相关检查抽查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伟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由政工科牵头,成员政工科、研究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职  责:负责起草向县委领导小组和市院报送的宣传稿件、各类会议情况的宣传;在县院“龙剑网”上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取得的成果和经验;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保持优良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检察形象和影响力。
上述环境创建一、二组、综合协调组、流程再造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涉及的相关部门,均设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沟通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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