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整顿第三阶段工作
督查指导的主要任务
时间:2017-10-31
来源:政工科
作者:张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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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整顿第三阶段工作
督查指导的主要任务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进程,对“精准把脉,问题查摆”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现对第三阶段“对症下药,系统整改”阶段工作督查指导的主要任务进行明确。在此阶段,各指导组要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个五”:
一、五查
一查工作推进。针对第二阶段工作主要任务要求,查各党总支、支部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各类材料的上报是否完成、是否坚持边查边查,立查立改,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工作内容。根据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前,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按照推进工作,是否提交了转段工作申请、是否符合转段条件。
二查任务部署。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完善制度。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是否真纠实改,是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是否按要求按时限制定两个清单。
三查体系建设。针对“4+1”责任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和“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进一步完善了“4+1”责任体系建设,是否完善了权力、责任、程序、问责四个清单和留痕管理。是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造流程,是否对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评估,是否找准影响运行效率的症结和问题,是否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靠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是否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
四查为民服务。从群众的需要入手,查党总支、支部是否深入推进“1+3”群众工作法,开展“暖心行动”,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工作。是否优化服务环境,服务窗口全部实行“四零”承诺服务,开展满意度即时评价,加快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联审、网上办理。
五查政治生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反对各自为政,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是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是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是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
二看整改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工作相关材料是否是全整、是否符合实际。
三看宣传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按要求广泛宣传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和先进典型上报、是否选树推广、是否组织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好故事宣讲活动和岗位练兵观摩活动。
四看服务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从群众期盼出发结合“1+3”工作法开展“暖心行动”等其他工作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是否有方案、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影像资料。
五看贯穿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将学习教育活动、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贯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始终。是否有随时学习和整改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五报
一报问题整改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贯穿始终,各党总支、支部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本单位整改情况、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成果,要求提供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至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二报为民服务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要突显问题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各党总支、支部定期报送“1+3”工作法“暖心行动”及其他为民服务活动开展方案、总结、照片等佐证材料,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三报重要学习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要继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全程。各党总支、支部要在10月31日前,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相关重要论述摘编》学习活动,11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学习会议记录、学习总结和学习心得等佐证材料至县机关作风整顿办,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四报“1+4”体系建设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各基层单位结合4+1”责任体系完善工作,建立“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各党总支、支部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及工作责任清单、服务工作责任清单经指导组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委机关作风整顿办,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五报作风整顿总结报告。在第三阶段接近尾声时,各党总支、支部要为第四阶段公开评议、检验成果做好准备,及时对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11月25日前,各党总支、支部务必将纸质版作风整顿总结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中共龙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督查指导的主要任务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进程,对“精准把脉,问题查摆”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现对第三阶段“对症下药,系统整改”阶段工作督查指导的主要任务进行明确。在此阶段,各指导组要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个五”:
一、五查
一查工作推进。针对第二阶段工作主要任务要求,查各党总支、支部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各类材料的上报是否完成、是否坚持边查边查,立查立改,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工作内容。根据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前,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按照推进工作,是否提交了转段工作申请、是否符合转段条件。
二查任务部署。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完善制度。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是否真纠实改,是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是否按要求按时限制定两个清单。
三查体系建设。针对“4+1”责任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和“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进一步完善了“4+1”责任体系建设,是否完善了权力、责任、程序、问责四个清单和留痕管理。是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造流程,是否对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评估,是否找准影响运行效率的症结和问题,是否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靠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是否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
四查为民服务。从群众的需要入手,查党总支、支部是否深入推进“1+3”群众工作法,开展“暖心行动”,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工作。是否优化服务环境,服务窗口全部实行“四零”承诺服务,开展满意度即时评价,加快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联审、网上办理。
五查政治生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查各党总支、支部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反对各自为政,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是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是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是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
- 五看
二看整改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工作相关材料是否是全整、是否符合实际。
三看宣传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按要求广泛宣传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是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和先进典型上报、是否选树推广、是否组织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好故事宣讲活动和岗位练兵观摩活动。
四看服务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从群众期盼出发结合“1+3”工作法开展“暖心行动”等其他工作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是否有方案、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影像资料。
五看贯穿工作。看各党总支、支部是否将学习教育活动、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贯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始终。是否有随时学习和整改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五报
一报问题整改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贯穿始终,各党总支、支部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本单位整改情况、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工作成果,要求提供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至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二报为民服务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要突显问题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各党总支、支部定期报送“1+3”工作法“暖心行动”及其他为民服务活动开展方案、总结、照片等佐证材料,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三报重要学习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要继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全程。各党总支、支部要在10月31日前,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相关重要论述摘编》学习活动,11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学习会议记录、学习总结和学习心得等佐证材料至县机关作风整顿办,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四报“1+4”体系建设情况。在第三阶段工作中,各基层单位结合4+1”责任体系完善工作,建立“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各党总支、支部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及工作责任清单、服务工作责任清单经指导组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委机关作风整顿办,地点: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五报作风整顿总结报告。在第三阶段接近尾声时,各党总支、支部要为第四阶段公开评议、检验成果做好准备,及时对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11月25日前,各党总支、支部务必将纸质版作风整顿总结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县直机关工委115室。
中共龙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